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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典型案例五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6浏览量:34
   

一、基本案情

2019年,M公司董事长姚某前往美国参加跨国公司默沙东全球供应商和合作伙伴遴选的启动会,双方高层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021年4月21日,双方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4月23日,M公司发布了订立上述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前一个交易日M公司股价涨停,市场质疑有人提前埋伏、内幕交易。监管部门初步筛查发现,与M公司董事长姚某存在关联的张某证券账户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并启动调查。

经查,姚某全程主导参与上述与默沙东合作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姚某前妻张某与姚某保持密切关系。上述公告发布前,张某从姚某处获得资金2500万元,并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集中买入M公司股票40余万股,成交金额1221万元。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1101万元。

二、法律后果

证监会认定,张某作姚某的关系密切人,其证券账户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101万元,处以2202万元罚款,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作出后,张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高管关系密切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张某作为姚某前妻,自以为从法律形式上不属上市公司高管亲属,未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重点监管对象,所以心存侥幸,利用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并从事内幕交易。尽管张某采取多种手段规避监管,终究也未能逃过调查人员的“火眼金睛”。该案的查处警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要切实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人远离内幕交易。